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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1        

各位市民朋友:

您好!

近期我国多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固防线,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院内感染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将我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关于发热患者和中高风险地区来宜返宜人员

1.发热患者和中高风险地区来宜返宜人员来我院就诊,不得隐瞒自己的身份、经历,按照“应检尽检”的政策,必须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发热患者和中高风险地区来宜返宜人员来我院就诊,途中须采取保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不与他人接触。   

3.发热患者和中高风险地区来宜返宜人员来我院就诊,应直接到我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医院工作人员自己是发热患者或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

二、关于普通门诊患者

1.来我院人员在医院内部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2.来我院所有人员(包括车辆同乘人员)须配合医院入口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询问,在医院入口处扫码后出示绿色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3.来我院人员在挂号、缴费、使用自助机、取药、候诊等人员聚集处,须按要求或地面指示注意保持1米以上距离。

4.为避免人员聚集,医院严格实行“一患一诊室”,患者须有序进入诊室。   

5.入口处测温仪检测的发热患者经核实后(体温≥37.3℃),须配合医务人员的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

6.来我院就诊人员,应尽量提前在我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挂号,提前熟悉就诊流程,熟悉医院布局,减少在我院的停留时间。

三、 关于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

1.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住院患者,不允许安排陪护人员。所有患者和陪护人员都须第一时间采集核酸进行检测,患者住院期间无故不得离开病房,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2.我院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陪护人员须固定,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更换陪护人员,确需更换的应经所主管医生同意且后续陪护人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更换。禁止中高风险区返回且未满隔离期者陪护。     

3.患者及陪护人员须遵守医院疫情期间管理的各项规定,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串访、不聚集;如遇体温异常,需停止陪护并到发热门诊就诊。

4.陪护人员如有发热、咽痛、乏力、干咳等症状,禁止陪护;如在陪护过程出现上述症状,须立即告知我院医护人员,不得隐瞒,及时就诊。

敬请广大市民理解并支持,同我们一起努力做好防控,战胜疫情。本公告从2021年7月31日开始试行,请来我院的市民知晓并遵守。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将一如既往地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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