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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补办、换发程序须知!

发布时间:2022-08-24        

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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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用到出生证明场所

1.上户口

2.打疫苗

3.报销生育保险

4.申请绿卡

5.带孩子乘飞机(2周岁以下的小孩坐飞机,需要出示出生证明或者户口簿)

6.上幼儿园

7.入学时和户口本核对出生时间

8.办签证(出生证被很多国家视为未成年人唯一的合法证件)

9.户口迁移/办理落户手续

10.出国留学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指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可以申请补发。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为合法有效证件。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

指《出生医学证明》补涂改、字迹不清、污损等造成无法使用的、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我院补发流程

1.由产妇本人先到门诊五楼医务科开具复印病例证明。

2.携带证明到门诊六楼病案室复印病案首页及产时记录。

3.携带病案首页、产时记录、小孩父母及小孩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小孩未上户应先到户口所在地出具未落户相关证明,如小孩未办理身份证可不需携带),再到门诊大楼五楼预防保健科办理遗失补办手续和开具相关证明。

4.开具证明需由母亲本人来办理,如有特殊情况母亲不能来办理,母亲需写好情况说明委托他人来办理(委托书须母亲签名及按手印),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带上我院开具盖有公章的证明、申请书、存根复印件及所需证件到袁州区妇幼保健院补发新的《出生医学证明》。


换发流程

1.由产妇本人先到门诊五楼医务科开具复印病例证明。

2.携带证明到门诊六楼病案室复印病案首页及产时记录。

3.携带病案首页、产时记录、小孩父母及小孩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再到门诊大楼五楼预防保健科办理换发相关证明。

4.开具证明需由母亲本人来办理,如有特殊情况母亲不能来办理,母亲需写好情况说明委托他人来办理(委托书须母亲签名及按手印),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携带相关材料到住院部二楼妇产科按原信息予以换发,原《出生医学证明》医院收回存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00)

周六(上午8:00-12:00)

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身份证、户口簿正反面复印(如下图),使用A4纸。(减少存档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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