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实际需要,我院拟采购一批医疗设备(详见附件3),为科学合理编制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预算,确保采购项目符合临床需求及市场实际,我院拟对拟开展市场价格征询工作。本次公开征询工作属非正式采购招标,不涉及任何采购承诺,征询情况将作为编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最高限价、主要技术指标及配置等内容的参考依据,欢迎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来我院参加院内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询价时间:2025年7月9日9:00开始 二、询价地点: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7楼会议室(暂定),如有变动见通知。 三、询价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箱3803920050@qq.com,需提供PDF盖章扫描件,同时为方便院方统计请提供可修改Excle版文件(报名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17:30)。 四、其他事项: 1.请按表格1的格式填写好两份报价清单、配置清单;要求所有内容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不予受理); 2.单价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需提供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的授权书;(提供相关产品在其他医院或地方的合同、发票、中标通知书等,最好是省内同级医院至少三份); 3.所有医疗设备请提供3份产品彩页,报价2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可同时采用PPT模板展示推介产品。近两年内市场成交价(提供相关产品在其他医院或地方的合同、发票、中标通知书等,最好是省内同级医院至少三份);提供有效期内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将列入我院黑名单; 4.提供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的授权书; 5.本次询价设备不接受全进口设备信息报价。 6.如该设备涉及耗材,应在省、市耗材中标目录内; 7.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0795-3272012(医学装备管理科),监督电话:0795-3272327(纪委办)。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管理科 2025年7月1日 附件:1、询价报价清单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采购设备清单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项目名称),属于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附件3: 采购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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