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我国正式启用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至2023年3月31日。 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将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的正页、副页和存根三联右下方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表示形式予以改变,由“1位字母9位数字”变更为“1位字母9位数字条形码”,并将此区域底色由绿色改为黄色。
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样证式样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注意事项: 1. 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办理出生证明。 2.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中,新生儿姓名及新生儿父母信息由领证人填写,字迹清晰,不可更改。 3.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新生儿家长一定要取好新生儿姓名方可办理,办理后不再更改。 4. 《出生医学证明》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的,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并手印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症原件及户口本原件。
换 发 1. 由产妇本人先到门诊五楼医务科开具复印病例证明。 2. 携带证明到门诊六楼病案室复印病案首页及产时记录。 3. 携带病案首页、产时记录、小孩父母及小孩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再到门诊大楼五楼预防保健科办理换发相关证明。 4. 开具证明需由母亲本人来办理,如有特殊情况母亲不能来办理,母亲需写好情况说明委托他人来办理(委托书须母亲签名及按手印),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携带相关材料到住院部二楼妇产科按原信息予以换发,原《出生医学证明》医院收回存档。 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2:00 下午2:30-5:00)、周五、周六(上午8:00-12:00)、节假日除外。
补 发
1. 由产妇本人先到门诊五楼医务科开具复印病历证明。 2. 携带证明到门诊六楼病案室复印病案首页及产时记录。 3. 携带病案首页、产时记录、小孩父母及小孩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小孩未上户应先到户口所在地出具未落户相关证明,如小孩未办理身份证可不需携带),再到门诊大楼五楼预防保健科办理遗失补办手续和开具相关证明。 4. 开具证明需由母亲本人来办理,如有特殊情况母亲不能来办理,母亲需写好情况说明委托他人来办理(委托书须母亲签名及按手印),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2:00 下午2:30-5:00)、周五、周六(上午8:00-12:00)、节假日除外。 6. 带上我院开具盖有公章的证明、申请书、存根复印件及所需证件到袁州区妇幼保健院补发新的《出生医学证明》。
温馨提示
身份证、户口簿正反面复印(如下图),使用A4纸。(减少存档纸张) 
《出生医学证明》的作用 1. 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 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 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 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 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 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用到出生证明场所
1. 上户口 2. 打疫苗 3. 报销生育保险 4. 申请绿卡 5. 带孩子乘飞机(2周岁以下的小孩坐飞机,需要出示出生证明或户口簿) 6. 上幼儿园 7. 入学时和户口本核对出生时间 8. 办签证(出生证被很多国家视为未成年人唯一的合法证件) 9. 户口迁移/办理落户手续 10. 出国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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